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开辟便捷通道”,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扶持政策、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政策优惠

1)税收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例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2018年随迁利润总额200万,用于研发费用是100万,那么

  1. 不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25% X 200=50万
  2. 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25% X (200-100 X 75%)=31.25万,企业可少纳税18.75万。

2)政策倾斜

参与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通俗点来说这就像一个圈子,只有在圈子里的企业才能最直接地接触到各种科技优惠政策。

评价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