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劵补贴申报

创新劵补贴申报条件罗列

一般分为6大类及每类的细分介绍

  1. 各区、县(市)科技局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创新券政策,积极推广创新券使用。
  2. 各区、县(市)科技局要在8月底前完成创新券补助兑现工作,并将兑现资金文件报市科技局。
  3. 市级平台和市级载体要及时完成所服务企业的合同登记;市级平台要做好年度的总结和备案工作,填报《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和相关附件。
  4. 市科技信息研究院负责做好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审核市级平台提交的所服务企业的创新券申请兑现有关资料,并查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