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325”计划

西湖“325”计划申报条件罗列

一般分为6大类及每类的细分介绍

“325”计划将重点引进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互联网金融、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高层次团队和项目,具体申报条件为:

  1.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1月2日后出生),华裔或非华裔均可;
  2.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备海外工作经历,其中国内博士应具有3年及以上海外工作经历;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在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 为项目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实际投入资金不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5. 有意向来我区投资创业,或已于2015年11月2日后来我区投资创业;

    特别优秀或者紧缺急需的人才项目,经区“325”人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引才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项目申报流程

  1. 项目征集
    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和各镇街(平台)征集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并收集申报材料。
  2. 资格认定
    由区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投促局、区科技局等职能部门进行资格认定。

  3. 项目评审
    区科技局牵头第三方评审机构,按照产业门类分别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提出项目候选名单及资助等级建议。

  4. 项目审定
    由区委人才办组织“325”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候选项目进行核验;核验后提交区“325”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及资助等级;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5. 项目落地
    公示结束后,由镇街(平台)与区“325”人才计划入选者签订创业投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由镇街(平台)及相关部门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6. 政策兑现
    由区财政局明确实施人才和项目资助的程序、要求,并对项目资助进行跟踪督查。

  7. 复评机制
    有重大创新突破的入选项目,拥有1次复评机会,可在5年内再次参加评审,按较高等次的评审结果兑现差额部分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