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新兴产业增长快,拉动作用显著。装备、战略性新兴、高技术、高新技术等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47.8%、39.5%、38.9%和38.3%,增速均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分别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1、12.3、5.6和22.1个百分点。传统制造业恢复进度加快。十七大重点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3.2%,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低0.9个百分点,增速差距比去年全年缩小2.2个百分点;产能利用率为81.6%,比规模以上工业高0.1个百分点。

  1. 申请认证的企业在衢州注册成立已超过一年;
  2. 企业已获得(独立研发,转让,捐赠,合并和收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或三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所有权,这些发明专利或其主要产品(服务)在其主要产品(服务)中发挥核心技术支持作用。
  3. 在企业主要产品(服务)中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技术领域”的范围,符合衢州市产业发展政策的方向;
  4. 从事企业研发或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10%以上;
  5. 企业过去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总支出(如果实际营业期少于3年,则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基础计算)占同期销售总收入的3%以上;
  6. 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以上(服务业在100万元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7. 在研究,开发和生产过程中,应有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和设备,“三废”的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8. 具有规范,完善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统计,财务管理制度,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识别和管理

  1. 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领导小组(由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成)负责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下属办公室位于市科学技术局,负责日常工作。
  2. 申请衢州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注册并申报,并上载合格中介机构颁发的企业近三个财年(如果实际运行时间少于3年,则计算实际运行时间)最近一个财政年度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的研发费用和特别审核报告(扫描副本),以及相关材料例如产品评估(审查)证书和定量指标证书。
  3. 高新园区(集群区)和西部地区下属企业由同级财税部门联合审核推荐,市级其他企业直接向市认证办报告。管理小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同级财税部门联合网上审核并推荐。评审管理办公室负责正式评审和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报衢州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4. 经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市高新技术企业,应通过衢州政府事务网和衢州科技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公开无异议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共同撰写,并出具《 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5.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制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每年向认证管理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认证管理团队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每两年组织一次高科技企业评估。奖励绩效考核成绩优秀的企业,优先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通知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绩效评估结果连续两次不合格,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被取消。
  6.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让,迁移,停业的,必须向认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事项

这些措施将按照《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库实科〔2018〕28号)。


关于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内容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
  2. 温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3.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收费
  4. 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5. 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