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加强科技型企业的培育,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成长型高科技中小企业将分别获得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新近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以内的,其次年不超过上一年度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贴。认证年份。如果一家孵化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每家获得认可的企业将在其所在地的孵化器(创意空间)中获得10万元的奖励。

温州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办法流程

温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建议书

2020年,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当地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查,并将其直接推荐给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领导小组。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浙南产业集群,江口产业集群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审查和推荐工作。

温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日期

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截止日期由县(市,区)自己决定,但第一批申请必须在8月10日之前提交,第二批申请必须在8月10日之前提交。在9月15日之前提交。这些材料(附件)要报告给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领导小组的市办公室进行汇总和备案。浙南产业集群,江口产业集群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20日和8月20日,初审建议的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28日和8月28日。

温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准备

申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网”),新申请企业首先完成注册并填写。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要求附件具有完整的签名和盖章,清晰完整,并与纸张应用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解密,以确保申报材料与保密无关。纸质材料将提交给每个县(市,区)进行记录。来自浙南产业集群,江口产业集群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纸材被送往温州科技创新中心(温州九山河通桥6-2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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