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1月20日
- Posted by: 嘉加科技
- Category: 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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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杭州高新区(滨江)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 在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 2017年认定通过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见附件1),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至2020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程序
- 自我评价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 网上申报2.1网报材料。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同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2.2状态查询。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07.205.11:8612,以下简称“省网”)今年起省网将对接国网、政务网导入企业申报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一评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
三、书面申报
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清单(附件2)顺序做好目录,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加盖页码,书脊上标注企业名称,提交至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受理点。
纸质附件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网络上传材料要求扫描原件。
四、其他事项
- 企业材料完成后,请填写《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并发送至邮箱hzgxqrdb@163.com(文件名称格式:企业名称;邮件名称格式:2020年高企+企业名称)。
-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明确“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要求,请企业如实出具科研诚信及未发生事故承诺书(附件4),并写上“我公司对该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装订入册。
申报受理时间
本次国高企申报受理分两批,请相关企业完成网报并同时递交书面材料:
第一批:
2020年重新认定企业:于 7月15日前按《2020年重新认定企业认定计划表》(附件1)的时间表提交申报材料。
2020年新认定企业:于7月20日前提交。
第二批:于2020年 8月25日前提交。
联系方式
(一)区高企认定受理地址
1、江南: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一楼103接待室(楼梯口附近)
2、江北:西湖区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0701室
(二)业务受理咨询电话
区科技局:
江南受理点:87795817 87703244
江北受理点: 88218877
区税务局:56689598
区财政局:87760093
受理、咨询7月8日开始开通
(三)业务监督电话
区纪检组: 87703271
(四)网络申报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咨询:87054113
其他申报注意细节
- 企业科研诚信承诺书不要忘记了
我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其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同意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特此承诺。如果需要下载相关的资料请到:杭州高新区(滨江)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页面里面下载。 - 申报受理时间
温馨提示:第一批评审未通过的,可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参加第二批评审。请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争取在第一批提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