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万人计划”

浙江省“万人计划”申报条件罗列

一般分为6大类及每类的细分介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8年11月1日前入职的);
  3. 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项目申报流程

  1. 申报

      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等部门负责本系统省属单位材料的推荐申报工作。在浙中央部属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人选必须在人才所在单位公示,并经推荐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向省人力社保厅推荐。

  2. 形审

      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初评

      对创新类申报人选,由省人力社保厅成立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评审小组,经专家评审后提出初评入选名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两个专项的人才,除评审推荐外,由省人力社保厅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专项举荐委员会,举荐、审议建议人选;对创业类申报人选进行走访、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提出建议人选。

  4. 复评

      初评入选名单报省委人才办,经省“万人计划”评选委员会复评、公示后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