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成果转化登记申报


高新成果转化登记申报条件罗列


一般分为6大类及每类的细分介绍

  1. 项目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 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 利申请;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项目的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是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知识产权实施权;
  3. 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 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申报的好处

  1. 税收扶持:如果是发明专利授权,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五年内给予减免,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设计版图登记证书则享受三免两减半。(中资企业拿到受理通知书即可办理);

  2. 资金扶持:优先享受科技基金支持(如科技创新基金,小巨人基金等);

  3. 财政担保贷款支持。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转化中业绩突出者,可申请市人才资金资助、享受政府津贴。无形资产作价:无形资产作价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70%;

  4. 人才引进:项目主要研发人户口(及配偶和子女)迁入本市、免城建费;

  5. 职称评定:项目转化人可破格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